规划提出了我省生态廊道保护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布局、重点任务、近期重点工程、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并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国家及长三角地区、省级相关规划相协同。规划明确,至2025年,全省建成以钱塘江、瓯江、京杭大运河、杭新景、龙丽温、常台高速上三段沿线和浙东沿海海岸线等为主廊道的生态廊道3000余公里;至2035年,全省建设各类生态廊道1万公里以上,在“山-山”“山-水”“山-海”“山-城”之间逐步构建起纵横交错、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生物多样,山水林田湖海一体的生态廊道网络。
规划提出了采取科学实施扩面增绿,精准提质,保护修复重要湿地、河湖近岸,修复提升受损弃置地,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廊道空间管控等措施,通过落实强化领导、部门协同,科技支撑、数字引领,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宣传引导、共建共享等保障措施,进一步拓宽“全域共富”之路,推进“城乡和美”之境,打造浙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
当前,富春江芦茨湾美丽生态廊道、衢州“诗画风光带”、浙中生态廊道、楠溪江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瓯江山水诗路美丽生态廊道以及桐乡运河文化公园景观建设等一批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已初显成效。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线,积极谋划载体项目,推动规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