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违法行为亮剑,抚平“生态伤痕”
谁破坏,谁修复!
2015年5月3日,由松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在西屏街道桐溪村建立了“松阳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在这块面积200余亩的基地上,违法犯罪人员通过补植复绿等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称之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1.0版“悔过林”。
这是松阳县首次深化“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办案模式。2020年,在“悔过林”的基础上,松阳县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服务松阳县中心工作,再次对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进行创新使用,并将近年环境公益诉讼获得的赔偿款约70万元投入基地建设,成功打造浙江省首家以“特色经济林”为依托,产出收益用于扶贫消薄,集“修复、警示、教育、扶贫”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修复示范基地2.0版“知返林”。
和1.0版仅以“劳务代偿”等形式,督促公益诉讼被告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义务不同,2.0版依托松阳作为全国茶叶发展十强县、全省香榧特色产业示范县的良好产业基础,在基地林上种植红花油茶、香榧等高质量、高收益的高山经济类农林产品,前3年予以种植农户保障苗木成活率前提下的抚育补助。预计基地10年内经济效益总额可达100万元,实现生态修复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双赢。
激发传统村落活力,守护“最美乡愁”
古树摇新绿,清流带落红。古树密布,溪水潺潺,总能勾起人们的淡淡乡愁。
作为一座拥有数千年历史的古城,松阳县境内保有100多座格局完整的古村落,其中有75个国家级“中国传统村落”,高山阶梯式、平谷式、傍水式和客家古村落在松阳的山水间交相辉映,数量位居浙江第一、华东第二,是中国农耕文明形态保留最完整、乡土文化传承最好的地区之一,被誉为“古典中国的县域样本”和“活着的清明上河图”。
在这些古村落中,一株株古树如一颗颗瑰宝,不仅蕴含了传统文化的生态理念,而且寄托了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乡愁,诉说着乡村往事和风土人情。
“小时候,我就在这棵老树下玩耍,那时候它长得很漂亮。现在树心都烂空了,真心疼。”2021年9月,松阳县林业部门携手检察院在传统村落保护情况调查中,经村民提供线索,发现松阳县竹源乡后畲村古树群存在保护不到位的情况。
松阳县域范围内共有古树5730株、古树群73个,总计列入保护名录的古树有上万株,经调查发现,其中不少古树名木存在人为破坏、病虫危害、长势衰弱、生境退化等问题。
2022年,松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再次升级,推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3.0版,继1.0版“悔过林”和2.0版“知返林”之后,这一次又把目标聚焦在了“古树群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上。
以古树保护为基,引领“乡村振兴”
3.0版基地位于后畲村,村落周围散落着几百棵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形成了一片古树群,树龄400多年的南方红豆杉,胸径近2米,要4人伸臂合围才能抱拢。
针对后畲村部分古树群生存环境逐渐恶化问题,松阳县开启了“古树拯救行动”。由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对古树群每一棵古树进行精准体检,并提出修复方案;检察机关、林业局、财政局、法院等多部门形成四方协同机制,明确具体职责,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金投入古树群保护项目中,形成古树保护治理合力,科学开展古树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古树生长环境,对古树进行科学保育与复壮,提升古树的景观质量,打造出“古树群”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振兴林”。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如今,集生态修复、系统治理、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振兴林”项目正式完成,成为后畲村的一块“金字招牌”。作为首个针对古树群进行保护的项目,“振兴林”彰显了古树保护的示范引领效应,对促进松阳国家级传统村落建设具有推动作用,也给县域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发展提供了示范。
如果说1.0版和2.0版基地建设的理念,是通过补植复绿修复已损害的生态环境,那么3.0版“古树群”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建设理念,转为对古树名木进行源头保护,从补植复绿的“治已病”“治己病”向整治古树群环境的“治未病”“治他病”转变,实现生态修复形式从“种新树”向“护古树”提升,修复效果从单纯绿化环境、发展经济向保护传统文化和服务乡村振兴延伸。
多年来,松阳县生态保护的蝶变之路,也是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的迭代升级之路。未来,松阳将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继续推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4.0版、5.0版……范围将覆盖野生动植物保护、全球物种保护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加快生态价值转化,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松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