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上下发的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到2020年,山东全省将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的观念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富裕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率先建成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山东省计划,“十二五”时期,单位生产总值能源资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2%、13.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4.9%、16.1%。全省中心城市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宜居水平显著提高。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天、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实现重要突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土壤环境得到治理,环境重金属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山东既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数据显示,山东省能源消费结构单一,一次能源占比,煤炭为77.1%,原油为21.3%,两者合计占98%以上。同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全国都是第一位,氨氮是第二位。